风雨天上班路上被花盆砸伤算工伤吗?
新闻来源:本站 时间:2025-06-05  打印本页
夏季雨水不断

穿着拖鞋的阿叔和阿Vo

骑着小电驴穿梭在大街小巷

雨天路面湿滑

一不小心就有受伤的风险

有小伙伴就好奇了

这又刮风又下雨的

上下班途中受伤

能不能算工伤呢?

参加救灾时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起来看看

↓↓↓

1.风雨天下班回家路上被花盆砸中脑袋,导致轻微脑震荡,算工伤吗?

答:不能算工伤。职工在风雨天上下班途中被大风刮下的建筑物的搁置物、脱落物等砸伤的,也不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2.暴雨天单位组织去参加抢险救灾,灾后重建过程中受到伤害的,算工伤吗?

答: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记者、交警、电网、水务等工作人员,在台风期间或过境后因抢险救灾等受到伤害的,属于因工外出或执行工作任务时受到伤害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3.小王在去上班路上,正常过斑马线时被闯红灯的车撞到后受伤,算工伤吗?

答: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次事故中,小王符合工伤认定的三个条件:一是职工正处于上下班途中,这里的“上下班途中”要求时间合理、路线合理、出发点和目的地合理;二是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必须是与交通工具有关的过失或意外导致;三是职工不承担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小于等于50%)。

4.职工、群众自行参加公共救援活动等见义勇为中伤亡的,算工伤吗?

答: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那么,哪些情况才算工伤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是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际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哦!

比如: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

最后

要提醒各位小伙伴

下雨天上下班路上

要注意安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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