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海南社保申报和缴费有新调整
新闻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时间:2021-05-21  打印本页

2021年6月1日起,社保申报核定、征集和缴费等环节时间有了最新调整,其中参保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时间为: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本年度补缴业务,应分别于每月15日前、25日前、22日前,通过省人社厅网上平台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柜台等渠道完成相关手续。

这是5月21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社保中心获悉的。       

在参保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方式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本年度补缴业务,均可通过人社厅网上平台或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柜台渠道完成当月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手续;灵活就业人员,除了可通过省人社厅网上平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经办柜台,还可通过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自助机渠道完成缴费申报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向税务部门传递数据时间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缴费核定数据,应于每月17日前发送完毕;灵活就业人员的核定数据,本年度补缴业务,历年补缴业务,均应于每月25日前发送完毕。

据了解,在缴费人办理缴费时间上,也有适当调整:一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每月27日前通过线上及线下缴费渠道缴纳社保费。二是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查缴方式上,缴费人原则上应于每月27日前缴纳当月费款,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7日前可缴纳当季度费款;灵活就业人员的批扣方式上,对已签订有效批扣协议的缴费人,税务部门于每月17、20、23、26日从缴费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办理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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